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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关于做好我院2019届公安专业毕业生公务员体检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系及2019届毕业生:
根据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公务员体检须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19届毕业生参加辽宁省录用公务员通用标准体检相关工作,根据学院领导指示,现就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仔细阅读《公务员体检须知》,详细掌握体检的日期、时间、地点、携带证件、注意事项等要求。
二、注意休息和饮食。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注意饮食清淡。
三、考生要保证通讯畅通。各系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及时通知到每名毕业生,通知率要达到100%。
四、准备好检查所需证件。按通知要求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原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或钢笔1支、500元现金。不要再发生忘记携带身份证情况。
五、严格遵守时间。考生按照《公务员体检须知》中本人对应的体检日期和集合地点准时参加体检。
六、遵守相关纪律。参检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要求,听从命令、服从指挥,积极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学院的影响力。
辽宁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