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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申请第十四期正源奖学金通知
辽警团发〔2018〕28 号
关于申请第十四期
“正源”大学生奖学金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按照《大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章程》和《2018年大连市希望工程工作要点》要求,根据捐方意见,第十四期“正源”大学生奖学金将继续资助大连海事大学等13所高校优秀贫困大学生。现将我院奖学金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系部及对象
侦查系、治安管理系、刑事技术系、监所管理系、公安信息系、警察训练系、安全保卫系等七个系2017级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大学学生。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每人1000元奖学金,侦查系4名,治安管理系4名,刑事技术系3名,监所管理系3名,公安信息系3名,警察训练系1名,安全保卫系2名。
三、资助条件
1、思想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
2、道德优良,遵章守纪,积极参加学校及社会活动;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励志奖学金者;
4、家境贫困,自强不息,奋发成才。
5、无违纪处分和通报批评者。
四、资助程序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系、院团委审定,并填写《大连市希望工程“正源”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上报院团委。
五、要求
1、各系部团总支要认真做好“正源”大学生奖学金的推荐、审核工作,于2018年10月26日前将《大连市希望工程“正源”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的打印版(A4纸)及汇总名单(WORD文档、按姓氏笔画排列的“姓名汇总”)的电子版一并上报院团委(联系人:牛宣清,电话:15502410888 E-mail:lnjcxytw@163.com)。
2、各系团总支要严格按照资助条件评选,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附:大连市希望工程“正源”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共青团辽宁警察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
大连市希望工程“正源”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 初次申请 大连市希望工程办公室印制
□ 再次申请 (再次申请时请填写) 年曾得到 单位 人的资助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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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汉语拼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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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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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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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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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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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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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年主要课程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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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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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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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行评语 及学校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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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老师(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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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经 济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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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 意见 |
年 月 日 (盖 章) |
学校团委 意见 |
年 月 日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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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办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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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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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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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表一式三份,市希望办、学校、正源地产各一份。
2、相关情况由学生本人、学校填写。
3、初次申请指第一次申请资助。享受奖学金资助一年后,如还符合条件,可继续申请资助。继续申请时,在“再次申请”前的“□”划“√”,并填写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