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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辽宁警察学院虚拟化服务器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满足学校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工作需求,公安科技研发中心根据学校整体规划为各部门提供虚拟化服务器资源服务。各部门依据自己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的应用向学校提出使用虚拟化服务器资源请求。教育技术中心做好相应虚拟化服务器资源管理,特制定虚拟化服务器资源使用管理办法如下:

1、使用虚拟化服务器的各部门应严格遵守相应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公安部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

2、各部门应严格遵守《辽宁警察学院应用系统维护管理规定》。

3、使用虚拟服务器的用户通过远程连接的方式,独立对服务器进行系统安装、补丁更新、病毒防护,独立对网站信息进行采编、存储、传输、发布等处理,并承担自身管理的全部责任。

4、用户自行解决自己使用的虚拟服务器上所有版权(许可/使用权)问题及由此引起的各种法律纠纷。

5、使用虚拟服务器的用户应记录并留存注册信息、登录和退出时间、帐号、互联网地址或域名、系统维护日志等。数据库和系统的重要数据应留有备份,了解虚拟化服务器故障会造成数据丢失的可能性。

6、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部门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7、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本部门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并在公安科技研发中心留有24小时联系电话。

8、公安科技研发中心负责虚拟化服务器统一平台的底层技术支持工作,定制服务器的CPU数量、内存空间、硬盘容量,提供可靠的网络接入、IP地址分配、域名注册及相关安全防护、流量监控等技术服务,确保设备物理安全,并保障虚拟化服务器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由于不可抗力,或出现虚拟服务器网站严重危害学校网络安全及运行等情况,公安科技研发中心有权停止该虚拟服务器的运行。

 

 

 

辽宁警察学院

201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