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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8年度课题立项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一、申请课题类别
1.重点课题:应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重大决策,紧密结合我省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及乡村振兴计划等重大部署,聚焦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对策性研究。
2.一般课题: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实际,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应用价值。
现转发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请课题类别
1.重点课题:应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重大决策,紧密结合我省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及乡村振兴计划等重大部署,聚焦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对策性研究。
2.一般课题: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实际,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应用价值。
二、申请要求
1.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2.非教育研究类选题不具备申报资格
3.已获批省社科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社科联正式立项课题不具备申报资格
4.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三、申请材料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8版)》一式2份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8版)》一式4份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只提交电子版)
4.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307室科技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60397875@qq.com。
四、截止时间
2018年5月9日
五、联系人:安昱霖;电话:15041149193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8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8版)》
科技处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