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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发文关于李广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李广宏同志任工会副主席(正处级),免去其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职务;
车军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学生工作部正处级组织员职务;
王轶庚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团委副书记职务;
刘大维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按中层部门副职管理),免去其高等教育与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忠利同志工会副主席职务。
此通知
中共辽宁警察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