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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辽宁省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职位选择公告




为做好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调剂职位选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职位选择人选的确定

放弃辽宁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系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选择初选的考生和职位初选未有职位进行选择的考生,列为调剂职位选择人选(具体人员详见《辽宁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系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调剂职位选择人员名单》)。

二、调剂职位选择的时间及地点

(一)调剂职位选择时间

调剂职位选择的时间为116日,下午1330开始。

(二)调剂职位选择地点

辽宁友谊宾馆友谊宫二楼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号)

乘车路线:乘坐232217路公交车到新乐宿舍站下车南行约400米即是。

乘坐地铁2号线到新乐遗址站下车(B口出)北行约600米即是。

三、调剂职位选择

(一)调剂职位选择方法

调剂职位选择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出现笔试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选择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原则上每人不超过3分钟。在职位初选中已经选定职位的考生不可参加调剂职位选择。放弃调剂职位选择的考生(含初选时放弃职位选择,又放弃调剂职位选择的考生),今后报考公安机关不再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二)调剂职位选择程序

1、待选

考生在进入职位选择现场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指定位置坐好,等候选择职位。

2、选择

参加调剂职位选择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出现笔试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在全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系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调剂职位表中选择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警察学院非侦查学(刑事司法方向)专业和铁道警察学院的考生在公安系统职位表中进行选择;辽宁警察学院侦查学(刑事司法方向)专业的考生在监狱戒毒系统职位表中进行选择。

3、资格审查

选定职位后,考生需按照职位所属系统到相应的公安机关或监狱系统资格审查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对考生身份、性别、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生源地、体检、体能测试、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审核。

4、签字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在调剂职位选择表格中签字确认并在签字处留下指纹(右手食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放弃调剂职位选择的,需在指定位置签字并签字处留下指纹(右手食指)。资格审查结束后,到职位选定确认区进行确认。

四、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参加调剂职位选择。

2、参加调剂职位选择的考生须在1300前到达职位选择现场。调剂职位选择开始后仍未到达候选区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考生不得携带与调剂职位选择无关的物品进入职位选择现场,家长不得陪同,考生可以携带手机。

4、调剂职位选择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按照顺序号进行。

 

附:1辽宁省监狱戒毒系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选择时间安排

       2、辽宁省公安系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选择时间安排

       3、辽宁省监狱系统面向2017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选择调剂职位信息表

       4、辽宁省公安系统面向2017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招考职位选择调剂职位信息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司法厅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1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