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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的通知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在体检和政治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附件: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辽宁警察学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