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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公告

 各位应聘人员:

按照省公安厅工作安排,现将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具体安排

1.体检时间:202374日(周二)全天。

2.体检地点:沈阳金秋医院。

3.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中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体检须知并认真执行,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人员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应聘人员73日自行前往沈阳,31800前到达沈阳市辽宁大厦(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5号)报到。

3.体检全程须携带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携带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4.应聘人员自备住宿和体检费用,住宿费350元,体检费600元。推荐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无接触支付。

5.应聘人员在体检前应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体检须知

 

 辽宁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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