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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15:00。
2.资格复审地点:辽宁警察学院图书馆一楼视频会议室(路线引导图详见附件2)。
3.资格复审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高等教育全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及证明材料者,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三、其他事项
1.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前3天在我单位官方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为顺利参加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提前熟悉地址和交通线路。
联系人:张老师 0411-86729511
辽宁警察学院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