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察学院 2020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及笔试公告
一、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如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报名人员可于现场确认当天携带符合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经现场确认后方可参加笔试。
二、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现场报名确认及缴费
1.时间:2021年3月5日13:30~16:00(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2.地点:辽宁警察学院(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行政办公楼411室。
3.需提供的材料:考生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携带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序排列装订一份),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
(2)本科和硕士(全学程)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3)学信网证明材料,提供本科和硕士(全学程)的学信网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无需提供);
(4)党员证明材料,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加盖党总支公章;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和聘用合同;
(6)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提供学校及相关学生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两张同底版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8)岗位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六级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4.报名确认程序:
(1)报名人员到现场提交《辽宁警察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及照片;
(2)工作人员审核报名材料,核对后返还原件;
(3)审查确认后发放准考证;
(4)拟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刷银行卡缴纳50元考务费。
5.若本人当天不能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可委托他人代理。但须出具考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三、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2021年3月6日 9:30~11:10
2.入校时间:8:30~9:00
3.地点:辽宁警察学院视频会议室(图书馆一楼)
4.考试内容:职业(岗位)能力测试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请携带2B铅笔、橡皮,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2.考生不允许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以及具有记忆存储功能的电子字典等电子产品进入考场。如已带入,应放置讲台上或监考人员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须按考场座位图就座,不得私自调换座位;
4.考生不得自带草纸,书籍、书包等不得放在座位周围,必须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
5.考生考试当天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考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考场,证件不全或证件与参考人不对应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6.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内,考生不得提前上交试卷;
7.考生不得擅自将试卷撕毁或拆散;不得在试卷密封线以外填写姓名、考号,或书写与答题内容无关的语句或做其他标记。
五、疫情防控要求及入校程序
1.按照辽宁省疫情防控要求,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现场确认和参加笔试考生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2.现场确认和考试当日,考生通过辽宁警察学院东门进入校园,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国务院防疫行程卡”绿码、“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所有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门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各项检查工作,不高于37.3℃方可进入;
3.考试当日,进入考场后考生提交《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3)、《笔试考前14天体温行程监测表》(附件4),请自行打印手签字后交给考场监考教师;从境外回国的考生,须提供属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
六、其他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学校将随时复查参加笔试人员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将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0411-86729900
附件:
4.辽宁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笔试考前14天体温行程监测表
辽宁警察学院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