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警察学院2022年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00397
项目名称:辽宁警察学院2022年印刷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个月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满足学院日常教学、办公需要。
二、采购需求::学报等出版物印刷服务
三、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个月
履约地点:辽宁警察学院指定
四、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3%的质保金,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日一次支付服务款项,质保金在服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等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GB7705-87《平版装潢印刷品》
3、GB7706-87《凸版装潢印刷品》
4、GB7707-87《凹版装潢印刷品》
六、印刷要求:
1、项目需求中报价已包含人工费、调试费、安装费、辅材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3.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印刷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需达到采购人印刷标准要求,不得出现缺印、少印、漏印及印刷品破损情况.一经发现印刷品质量、材质、环保等方面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及文件要求标准,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的一切损失。
4.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任务通知后,需与采购人确定印刷相关事宜,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及样图供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制作。免费提供上门服务并在接到采购人印刷通知3日内,需将印刷品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场所,应急印刷品需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送达,印刷品运输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印刷品运送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供应商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并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如发生泄密等违法违纪问题,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所有货款并终止合同,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6、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印刷审批单》后或接到审批负责人通知后方可开展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认可结算。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1.项目完成后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办法进行验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予以解除合同。
2.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3.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代理人依法组织实施。
八、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印刷品在质保期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免费更换(不得维修),直到达到验收指标和性能要求。印刷品换货期不得超过3天,且换货后重新计算质保期,自新货品供货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发生与印刷品质量相关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现场支持:( 1 )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售后服务网络:提供24*7全天候售后网络或电话技术支持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个月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满足学院日常教学、办公需要。
二、采购需求::试卷、评估手册、制度汇编、考试证、工作日志、实验报告、招生简章等办公、宣传、教学类印刷品印刷服务
三、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个月
履约地点:辽宁警察学院指定
四、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3%的质保金,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日一次支付服务款项,质保金在服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等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GB7705-87《平版装潢印刷品》
3、GB7706-87《凸版装潢印刷品》
4、GB7707-87《凹版装潢印刷品》
六、印刷要求:
1、项目需求中纸张和工费报价已包含人工费、调试费、安装费、辅材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3.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印刷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需达到采购人印刷标准要求,不得出现缺印、少印、漏印及印刷品破损情况.一经发现印刷品质量、材质、环保等方面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及文件要求标准,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的一切损失。
4.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任务通知后,需与采购人确定印刷相关事宜,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及样图供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制作。免费提供上门服务并在接到采购人印刷通知3日内,需将印刷品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场所,应急印刷品需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送达,印刷品运输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印刷品运送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供应商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并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如发生泄密等违法违纪问题,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所有货款并终止合同,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6、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印刷审批单》后或接到审批负责人通知后方可开展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认可结算。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1.项目完成后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办法进行验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予以解除合同。
2.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3.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代理人依法组织实施。
八、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印刷品在质保期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免费更换(不得维修),直到达到验收指标和性能要求。印刷品换货期不得超过3天,且换货后重新计算质保期,自新货品供货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发生与印刷品质量相关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现场支持:( 1 )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售后服务网络:提供24*7全天候售后网络或电话技术支持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仅针对中小企业进行招标,若投标人非中小企业,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1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并具有公开出版物印刷资质。 02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3月0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推行电子评审,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及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15分钟内进行解密;最终报价提交时限:供应商须在最终报价开始后的15分钟内最终报价提交。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警察学院
地 址: 营平路260号
联系方式: 0411-86729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联系方式: 0411-88898508
邮箱地址: tianyu_li@163.com
开户行: 中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账户名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86962738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天宇
电 话: 0411-88898508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