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察学院训练场地维修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1 |
辽宁警察学院训练场地维修改造工程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2726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726000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辽宁警察学院训练场地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挡土墙砌筑,场地浇筑,排水管敷设等施工项目。(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企业近三年无不良行为及重大违法记录。
(3)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近三年无不良行为及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是本企业职工,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5月21日起至 2019年5月28日止每天9:0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楼4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行约100米)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报名有效)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具有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原件,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原件、劳动合同原件以及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入库证明截图一套。报名时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11日10: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受理区、第1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警察学院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11-86729538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兴街2-5号
项目联系人:李天宇
联系电话/传真:0411-88898528/0411-8889854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