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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辽宁省红十字会成功举办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暨辽宁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揭牌仪式
9月29日,我院与辽宁省红十字会举行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暨“辽宁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揭牌仪式。辽宁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春旺和我院党委常委、副院长胡显利出席仪式并讲话。签约仪式前,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孟翔飞会见了张春旺副会长一行。后勤与基建管理处、教务处、各系负责人及我院第一期红十字初级救护员培训班学员参加了仪式。
胡显利副院长和张春旺副会长代表双方签订《战略协作框架协议》,并为“辽宁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揭牌。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为广大师生提供专业的应急救护培训,提高师生自救互救能力。同时,在人道救助、“三献”工作、志愿服务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与培训基地揭牌,标志着我院在应急救护领域迈出了崭新的一步,是我院急救教育规范化、标准化的新开端,也是我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社会公众的又一举措。
胡显利副院长在讲话中表示,我院与辽宁省红十字会携手合作,体现了强烈的社会担当,既是对高校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功能的深化,也是对红十字人道主义精神的践行。培训基地的成立,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学习、实践和成长的平台。对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的急救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希望能够以此次合作为契机,与省红十字会共同绘就合作发展新蓝图,共同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张春旺副会长在讲话中表示,这次签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的具体行动、具体举措。双方将在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三献”工作,以及红十字志愿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充分发挥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不断提高应急救护能力,努力打造成高层次应急救护人才培养基地,为辽宁公安事业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更大贡献。
仪式结束后,胡显利副院长陪同张春旺副会长一行参观了学院教学场馆,观摩了辽宁警察学院第一期红十字初级救护员培训班开班第一课。
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的建立,体现了我院在履行高校的社会责任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追求。我院将认真履行协议规定,加强与红十字会的合作,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为社会培养更多有责任感、有奉献精神的优秀人才,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供稿)